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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职业技术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2009年12月15日 21:34:01 来源:黑龙江省富锦市职业技术学校 访问量:345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校,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坚持把校务公开与促进依法治校,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切实增强学校管理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管理人员队伍,为我校再创辉煌提供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校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校务公开必须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治校。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校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坚决禁止各种形式主义。
  (三)及时便民原则。校务公开必须立足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必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
  (四)有利监督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及时、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必须有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内容
  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各类应当让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知晓的事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学校性质、地址、联系方式;
  2、学校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与职责;
  3、办学行为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等。
  4、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招生计划、学制、收费标准。
  5、报考条件、考生成绩、录取分数线、毕业生对口升学成绩及就业去向;
  6、联合办学单位概况;
  7、上级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及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改革方案;
  2、各项规章制度及年度收支情况;
  3、领导班子分工及廉洁自律、承诺述职情况;
  4、干部选拔、任免推荐情况;
  5、职工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福利奖惩政策、制度及结果;
  6、优秀学生推荐、班级量化考核与评比、大型活动及评比结果、给予帮扶资助的贫困生人选、奖学金获得者、学费收缴情况、学籍花名册;
  7、大型工程项目设计、预算、决算、招标、投标与工程建设运行情况;
  8、上级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及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和要求
  (一)公开形式
  1、通过简报或工作信息公开;
  2、通过学校网站和内部共享电子文档公开;
  3、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4、通过校务公开栏公开;
  5、通过校内集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
  6、有利于校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二)公开要求
  1、对事关全局的、与职工利益关系密切的人事改革、教学改革、福利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决策,要实行决策前预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建立和推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点题公开制度。按照本方案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都要主动、及时、如实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内容,要按照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3、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凡定期公开的,应于每月10日或每季度、每年第一个月的10日以前公开上个月或上季度、上年度的办事情况,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一般应在该事项办结后10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一般不得少于一周。
  4、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要报校务公开办公室,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监督小组审核,校长同意后,予以公开,公开资料存档备案。
  五、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副职及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按照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全面铺开,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中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3、年度结束时,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把总结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4、经逐步完善、规范,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此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安排部署。
  2、广泛宣传动员。学校定期召开校务公开工作专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校务公开栏,广泛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
  3、加强监督考核。校务公开工作由校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全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4、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细化任务目标,将校务公开量化到人,具体到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履行校务公开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校务公开工作不力或工作中不履行承诺,不按照规定公开的,由校务公开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校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要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或党政纪处分。
编辑: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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