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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五“不得”

2010年05月20日 10:05:49 来源:富锦市职业技术学校 访问量:340
1、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2、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3、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4、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5、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编辑: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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