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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剖析与启示

2010年03月30日 07:54:12 来源:黑龙江省富锦市职业技术学校 访问量:313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剖析与启示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赴德考察报告
王淑华
2009年11月1日至15日,我随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赴德高研班重庆师范大学培训团,在团长——重庆师范大学职教师资学院院长徐流教授的带领下,先后访问了德国的柏林、马格德堡、埃尔福特、沃尔夫斯堡、路德维希港、慕尼黑和法兰克福七座城市,亲身感受了德国职业教育 “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成功经验和它的发展态势,以及为这一成功体系运转保驾护航的保障机制。德国不但科技和经济的发达,尤其是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好,单纯他们从小学就开始对家长和孩子们进行的职业渗透教育,让家长了解职业教育是全社会的职任,升入初中后对升学无望的学生进行订向培养,培养各种技能拔尖人才,从而使德国职业教育发展领先世界。通过半个月的学习,启发很大,收获很多。德国不但自然环境好,现代化程度高,经济发展快而且城乡差别小,人民生活也很富裕。德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许多做法和经验,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此次赴德考察是中国教育部与德国政府合作项目的一部分,由德国InWEnt公司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培训工作,在德国的考察活动,则由InWEnt公司授权欧利文、劳伦斯先生和朱颖、沈小红小姐负责考察团一行的培训内容和行程安排,他们聘请了德国咨询专家高特沙尔克女士、孙阳博士给考察团成员们详细介绍了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以及为保障这一教育体系落实在课堂中的行动导向教学法。走访了埃尔福特的职业学校,以及埃尔福特、沃尔夫斯堡和法兰克福的手工业协会和工商业协会,还拜访了路德维希港市和巴伐利亚州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此期间,我始终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虚心的作风,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按照培训日程安排,圆满完成了培训和学习任务,受到赴德高研班重庆师范大学培训学员的高度赞扬,树立良好的中国人形象。
一、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特点和保障机制
1、“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形式和学制多种多样,其中“双元制”是最主要的学习形式,它是指企业和学校共同作为教学实体承担学生的培训工作。“双元制”的特点包括:(1).学校与企业相结合,以企业为主,受教育者在职业教育中既是徒工,又是学生。在“双元制”中,企业除了作为教学主体之外,还是经费主体,学制一般是3年半,学员2/3的学习时间是在企业中度过,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只占1/3。(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双元制”培训的计划由框架教学计划和培训框架教学计划两部分组成。框架教学计划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各州职业学校负责实施。培训框架教学计划则由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比例为30%和70%,理论教学强调为技能服务,而技能训练强调一专多能。学徒在企业接受技能培训的时候总是有相应的理论知识作指导,而他们在职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又能及时地在企业实践中得以运用,理论和实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3). 在“双元制”学习过程中,学生须经过两次全国性的统一考试,考试由当地工商业协会或手工业协会等组织,具体由企业雇主代表、员工代表、和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试委员会执行,成绩合格,学生即可成为所学行业的技术工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事业的终点,经过几年实际工作后,可以通过考试获得更高的技术职称,或者进入更高学历的学校深造,成为高级人才。
2、“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发展
逐步发展完善的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传承了欧洲中世纪行业培训体系。“双元制”这种实践学习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体系适用于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工业活动。进入21世纪后,“双元制”同样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具体来说,在德国大型企业有实力建立自己的培训基地,但德国50%左右的企业是中小型企业,企业规模和经济承受能力有限,不可能提供大型设备或高科技设备的培训,因此,目前德国各州还建立有为数不多的跨企业的培训中心,目的是拓展学生的职业技能,作为企业和学校教学和培训的补充。
3、“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成功的秘诀——完善的政府、行业和社会保障机制
双元制”顺利实施有两个基础保障。一是法律保障。1969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后又相继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此外,各部门、行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各州和有关行业也颁发了一些实施条例。因此,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还有一套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二是资金投入。对提供培训岗位的企业,国家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欧元,但培训一名学员,所需费用就要3万欧元左右。另外,“双元制”体系中的职业学校都是公立学校,从设备投入到教师福利待遇,都是政府投入,公立学校的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并且免交社会保险。
在德国,行业协会的作用至关重要,一定意义上说,“双元制”的起源得益于行业协会的规定。如今,德国的行业协会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监督调节机构,“双元制”教育企业的资格认定、教育合同的履行管理、考试考核的命题主持、资格证书的制定发放均由行业协会负责。
二、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启示
1、完善职教法律体系,构建多维保障。
我国虽然颁布了《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规,但仅靠目前为数不多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来保障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正常运转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还需要以职业教育投入法、农业职业教育法、企业培训法等若干行政法规为主体,辅以大量的职业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性职业教育法规等构成上下有序、内容全面、形式完整、协调统一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多维保障。
2、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和特色所在,但我国企业对此却热情不高。我国目前的校企合作,往往停留在学生到企业短期实习这种初级层面,如何使企业提高合作热情,使校企合作切实深入到教学科研等领域,是当前急待解决的难题。要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地方立法,促进校企合作。2)财税优惠,鼓励企业参与。政府可采取如税收优惠、减免费用、财政补贴、专项基金资助等形式,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3)重视行业协会的号召作用。行业协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后,可立足于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号召、引导功能,推进校企结合。4)积极探索紧密型校企合作模式。职业学校应主动寻求行业企业支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扩大企业合作的“收益”,促使校企合作向纵深层次发展。
3、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育质量的控制有赖于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制度。首先,政府要制定并逐渐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管理的重要职能。要实现社会、企业、学校对学生职业培训的结合,必须要发挥政府的宏观统筹作用。其次要成立专门的职业教育质量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并定期进行教育质量评估,管理机构还应该深入学校也企业,以合作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提供标准,这样就可以避免各地职业学校的教学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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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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